傍晚的时候,湖边会有人搭起一两个蓬卖烧烤.我要了几条鱼,手掌那么大一条,一块钱,很便宜,鱼肉碰触牙齿的时候有一股清新的味道,好像是某种牙膏牌子薄荷味,很舒服.其实这里也没什么好吃的,最出名的是猪膘肉,比腊肉还肥,很腻,可我却吃了整整一盘,也许在特别的地方吃起东西也特别.
白天我喜欢闲逛,一直走.漫无目的.
阳光.刺眼.泛白.湖水变成了湛蓝.迎面有几个摩梭妇女,善意的对我笑,说些我听不懂的语言,她们的皮肤很黑,不是非洲的那种黑,是属于高原特有的黑,在我眼里很美.反而,低头看着自己的Nike鞋,Lee的磨白牛仔,ESPRIT外套,这些曾经让我疯狂的衣物竟在这里显得那么的世俗,丑陋.
晚上有篝火晚会,是给少数旅客准备的,我本来就是一个不喜欢凑热闹的人,所以我选择坐在靠在湖边的猪槽船里。远处传了山歌,隐隐约约的.说起猪槽船,我也觉得很奇怪,摩梭人吗么高大,怎么坐在这么窄的船里坐得那么安稳呢?突然,我有一种想留在这里的冲动,想用一辈子的时间来了解这个古老的民族.
要离开了.舍不得.
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文字来表达当时的我,也许,只有去过的人才会明白.
我想,我还会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