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去云南的时候,游伴中有个叫阿里猪猪的,这个肥头大耳的家伙每天寻找艳遇,为了这个,我甚至不辞辛苦地将台湾妞小林子描绘成天字第一号恐龙,在我的全力保护下,猪没有对林子动什么色心。如今猪已经回到广东,在某论坛还有妞跳出来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指责猪在新疆曾妄图不轨,我看了大为幸灾乐祸,并煽风点火,说该妞应该带几个黑道高手,把猪坚决摁倒臭揍。
中国有句古话:咬人的狗是不叫的。阿里猪猪成日叫嚣着猎艳,似乎这么多年也未修成正果。想想也是,该同志既非国色天香,又无家财万贯,更不会甜言蜜语,如此之辈,泡妞水平一定平平,口水倒是流了一江。
但这年头人心叵测。都知道咬人的狗不叫,但谁也不能保证叫的狗就不咬人。阿里猪猪表面上姐妹淘一大堆,实际上隐藏了多少内幕,他也不会说给我们听。所以说不能因为他每日嚷嚷着艳遇就让他成为漏网之鱼。
回头说句公道话,以我对猪的观测,这家伙典型的有贼心没贼胆,混混欢场还有胆色,遇到良家妇女,就魂飞魄散。
言归正传,我们的主角等不及了。
他姓背,名包客。看其装备之完善、新鲜,便可窥见他对背包的无限热爱。
背包有两个目的,其一装备多多,其二有利于泡妞——因为看起来专业。
之前在网上宣布:我要走哪里哪里。无数崇拜者瞪着大眼睛,众人仰望的感觉无比舒爽,挑选其中最美貌最合胃口的,成为本次旅程的女朋友。
女朋友是衣服,完全可以天天换。不,天天换太辛苦,那就一两周换一次。
晚上当然要睡同一帐篷,睡袋也可以拼起来。
我的柔情我自己最懂,不过傻小妞以为她也懂。
外面大雪纷飞,我可不出去,还是睡袋温暖,还有刚才温香软玉的体温,什么牌子的香水啊?阿欠——直打喷嚏,该妞不知道我香水过敏。
该小妞在雪地上写下我的名字,上帝保佑,我妈妈给我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在雪地上很应景。
她以为我死心塌地爱上她了。呵呵。上次我出来旅行,带的妞可比她风骚多了。
我还算好人,我对朋友厚道,对同事宽容,我只是不想在一个女人面前停下流浪的脚步。
不要跟我提婚姻,我对婚姻与香水一样过敏,那是人类一大失败发明。
第一次出行,我带着我的女朋友——那是名正言顺的女朋友,大学恋爱两年,没想过一生一世,也没想过抛弃她。
我们玩游戏,她困了,提前回帐篷,我就和大家继续玩。
小花太美了,她的大眼睛老是瞄着我,我忍不住含情看她。
那一夜,我们在帐篷外,冒着冷风,吻了又吻。
小花让我感觉新鲜,突然觉得女朋友是黄脸婆,虽然她只有25岁。
旅行结束,我的臂膀里换成了小花。
前女友怨妇般又哭又闹,我换手机换家里电话,房子钥匙都换了。
哭闹只会徒增讨厌,我的心里已经没有她了。
唯一的痛苦是:小花开始限制我出行,因为她是通过旅行把我勾引来的。
半年之后,小花跟别的男人跑了,也是一次旅行。那段时间我出差,我被人甩了。
我又哭又闹,小花无动于衷,她说哭闹只会徒增讨厌,她的心里没有我了。后来她干脆换手机换家里电话,连工作都换了。
其实我们常常一起旅行的圈子里,对我有意思的好几个。我当然知道,不过我们都不明说,我最喜欢哪一个,我也不知道。
菜尝过才知道是否好吃,人玩过才知是否好用。
问题是,我心里排名的一二三,是别的男人心里的二三一,她们明眸善睐地看着我,也明眸善睐地看着别人。
我妈逼我给她生孙子,我决定找个老实妞结婚。加班、出差、公司组织活动,我撒谎如家常便饭,她都傻呵呵信以为真。
我决定娶她。
背包客本来10月就结婚,8月的时候对未来老婆说:给我时间,我要一次远行,回来婚礼照常,我只是对单身生活做一次纪念。
她幸福地微笑,她的男人会回来。
我当然要回来,不然去哪?
只是她不知道,我的背包里除了睡袋衣服,还有一大把避孕套,我把避孕套用在旅途中,看见需要安慰的妞,我都雷锋一样冲锋陷阵。
我的伟大壮举进行地静悄悄。10月,我回来,和她结婚。
我还是个好人,起码在她眼中是。
其实,在我眼中,世上的女人千千万,只有我老婆最难看。
背包客的故事可没完,长着呢。我还走得动,也背得动我的大包。
老婆在家里幸福地大着肚子,我在外面幸福地搂着别人的老婆。
有次出去在吉日301,同住的家伙来自广东,自称叫阿里猪猪。他给我讲艳遇,居然同行的便是艳遇,这老兄也太没水平了。
我正人君子般地微笑,做出羡慕的表情,阿里猪猪不知道我背后的故事。
我叫背包客,我的故事总是艳丽。或许有一日也会衰败,但等我老的时候还是可以慢慢回忆。
那头笨猪,还在口沫横飞。
20041012拉萨
作者:newnewnewn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