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O
我是接到朋友的电话后才得知那天晚上在Solo有个演出的。到的时候人满为患,台上一秃顶老外忙着打碟,小舞台正中一位穿着肚兜浑身炭黑的小姐在疯狂起舞。
我没想到今天是小刚的专场。小刚我见过,前几天我来的时候,他正和他的乐队在这面试。当时酒吧没几个人,除了老板和小刚他们,好象就我一个客人。小刚边弹边唱,解释着他们的歌和他们的路。我想说那真是一个美妙的夜晚。
今天不同,酒吧主人受了小刚的鼓动,搞了这么一专场,闻讯而来的人早挤了一大堆,这歌该怎么唱呢?满耳是摇色子的声音,我也弄不明白为什么大家对这个这么大的兴趣。
小刚再次上台,依然是唱他的歌。我的感觉大大不同,但我还是喜欢听他的故事。他有一首歌,叫什么呢,叫“天桥上的孩子”?说的是他走在深圳的去应试的天桥上,遇到一个没有双手的孩子,他口袋里只有一块钱,但是如果给了这个孩子他就没钱打车了。受这个刺激,他写下了这首歌。象前几首歌一样,很有些抒情。
台下反应一般。我注意到晚上来这泡吧的大概有三类人:一类是给小刚捧场来的(他们中有的居然也摇色子);另一类以老外以及假洋鬼子为主,是冲着找乐而来的;第三类当然是一些莫名其妙喜欢摇色子的人。
也不能怪台下的观众,在这个不敢说是初夏的周末,谁还能静下心来听一个人的自言自语呢?小刚自己显然也状态欠佳,不知是高兴喝多了酒,还是这里的气氛和他的歌完全对不上路,总之他说唱了一段后暂时走下了舞台,让位给早已不耐烦的秃头DJ。
强劲的音乐再次响起,老外们继续热舞。别看他们平时冷静,到了酒吧就完全换了人。人们都注意到那位浑身棕黑的姑娘的牛仔裤屁股上裂了一道,露出白色的底裤,可人家并不在乎,从头至尾疯狂不减,让我想起一个什么电池的广告用语。这姑娘长的实在也就一般,放在广州都不起眼,可你看她那份沉迷和疯狂,你还就得服她这股劲头。
一会儿solo酒吧的驻场歌手上台,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这是一个精瘦的菲律宾老男人,头上戴着八角帽,一双尖尖的皮鞋上顶着闪亮的钢头。我听见别人叫他Anco。
Anco那张棱角分明的脸上有一对迷离的眼睛,他一碰那吉它的弦我就立刻喜欢上了他。我在想,如果我是一个女人,我大概会爱上他。不仅如此,在酒精的作用下Anco还带给我无限的信心:一个男人即便五十岁也可以魅力十足。
我不知道他唱的是什么歌,不过在场的老外们都齐声跟唱,甚至有人示意我点着打火机,我猜想这是一种惯例。我现在经常感觉迟钝无法象年青时一样容易冲动,但我还是试图投入到气氛中去。可我这该死的打火机却在点了不到一分钟后就熄了火。别说这是产品质量不行,确实咱生产打火机就没准备派上这用场。
一个自我感觉特别良好的鬼子也窜上了台,拿起麦克风和Anco一起吼唱。我虽然并不喜欢合唱,但是你看人家结实健康满口白牙一副美国大兵的傻样,竟也没什么理由不让他这么干。
我记得当他们唱到美国著名乡村歌曲Country Road的时候,我才开始进入了状态。我得承认我确实非常喜欢这首歌,我甚至跟他们一起唱了这首歌。多年前卡拉OK盛行我导师在深圳听我唱了这首歌后,第一次当众夸奖了我,我知道他是学英语出身的他一直认为我的英语非常糟糕。
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谁不喜欢有一个可以回值得回的家呢!
不过,望着他们旁若无人完全陶醉的样子,说实话我并不舒服。怎么说这也是咱们的地盘,今晚本该由我们来展现一下我们的东西是吧?可我并不是那什么比较傻的愤青,我理解老外们的快乐,这是他们的文化的一部分,他们值得为此而快乐而骄傲。再说了,Anco唱的真是象客串主持人说的fucking good, 大家不是都爱听嘛。
我猜想小刚肯定比我感受了更大的失落,因为我见到他背着一个旅行包在酒吧里来回打着招呼,我看得出这就是无奈和失落。
没办法,舞台已经被别人占领。
我还是喜欢小刚的,虽然他的歌写的并不怎样唱的也不够好,可这毕竟是我们自己的歌。
说到底我也不明白,我先申明,我对音乐是外行,我们有这么好的真情实感,可我们的歌为什么就写不好唱不好?有真情实感是一回事,你想把它搞成音乐,那又是另一回事。
瞧人家的California Hotel唱得多有味道。就算是在这个小小的酒吧小小的舞台,我感觉,失落的不应该仅仅只是小刚。
我想可能是我们的日子太苦而小刚们又不能象老崔那样愤怒地吼出来,全是呻吟,谁又他妈的爱听呢!
David
2003.6.4.
作者:david30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