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广州那样幸福
年少时轻狂,信仰“像上帝一样思考,像平民一样生活”,傻傲傻傲的,终于一天天碰壁,鼻青脸肿,发现自己和上帝没什么关系,又终于狠下心来,离开那个呆了近8年的江南大城,投奔南方,像奔赴延安时一样。
在广州,我依然没有找到传说中的上帝,却看到了一个平民化的城市,如何麻将彩票,如何吃饭穿衣。
多年的东奔西走,使我学会了善待自己的胃。于是,我眼里的广州,便首先是一个翻滚在靓汤里的城市(冼村的地摊上,那么多煲汤的锅,师奶们的玩具多精致)。
那些大小的排档,每天晚上都热气腾腾;每天晚上我都像个夜巡的君王,有灯火的地方就有我的臣民,有酒肉的地方就有我的领邦;每每吃得快活时,便一边打着饱嗝,一边摸着隆起的小腹,想起了老电影里的经典台词:“喝鸡汤睡大觉”,一时忘了伤与悲,觉得人间的幸福也不过如此。
吃饱了肚子,我便在广州城里乱走。罗素说,参差多态是幸福的本原,我就去寻找这幸福的本原。
白领们的豪宅面朝珠江,工仔们住在杨箕石牌,那些小巷像磷光闪闪的羊肠;有三块钱一场的电影,五块钱一场的歌舞;有飞车劫匪,有拍头党,有轿车连环相撞,有发臭的河道,有鸡和鸭在叫嚷———
这些乱糟糟的景象常常让我突发奇想:假如我是一个杨箕村长大的小流氓,或者是兵荒马乱时闯荡广州的乡下少年,当初又该是怎样的快活?
胡天胡地?摸爬滚打?砍砍杀杀?如今,这一切都只能是幻象;所谓曾经沧海,我只是一个在写字楼里上班的白衫仔,大半的时间,穿得像个民工。 在街上走,常有人叫我“靓仔”,最初常让我摸不着头脑。当然,后来就慢慢知道了,活在广州的人其实只有两种,一种是“靓仔”,另一种是“靓女”;滚滚红尘里,多少人便随着这两声称呼,同时模糊了身份与嘴脸。 这两声称呼有时就如当头棒喝:在广州,你不过一“靓仔”罢了,没有人去追究你的前世今生,你也不需要再去伪装什么,作秀的台子都拆了,哭笑都随便自然的,你尽可以原形毕露现出本性。
这样看来,广州就又适合了几种人生存,比如英雄埋名,比如智者悟禅,也许还有情圣疗伤。它实在太像个江湖,闲散,杂乱,由此产生的幸福常常诱使人们彼此相忘,形如陌路。我时常假惺惺地跟人告别:愿我们再见面时,一个个又白又胖,小肚子微微隆起。
来南方以前,常听内地的文人臧否广州,言必文化沙漠。来广州之后,我似乎另有所悟。
也许,这真是一个自得其乐的城市,因为没有太多压抑所以也少畸形欲望,也没有那么多悲伤可供酝酿;灞桥的风雪,月光下的麦地,这类苦大仇深的意象离市民们太远;城市的磨盘缓缓转动,他们只愿看着日影决定吃喝的时辰———
有时候,这个城市幸福得不需要诗歌。
这样的广州总是让我感慨:所谓杯酒释兵权,它只用了一锅靓汤,谈笑间就散了你的一身武功,瓦解了你的一腔雄心,让诗人忘了写诗,歌手忘了歌唱,英雄在一场世俗的幸福里烂醉如泥。
我有时会自作多情地设想,自己就是那个烂醉的英雄,梦着人面桃花金戈铁马,一觉醒来却躺在杨箕村后的臭水沟边;
顾盼自雄的所谓精英?柴米油盐中的卑微百姓?这河里浮出无数的幻影,又像气泡一样崩散;就着发黑的河水,英雄看清了无数的面目。恍惚间,那曾经的誓言像走鬼的叫卖声一样,随河水缓缓而下:
“总有一天,我也能幸福得像广州一样。”
作者:xht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