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进行篝火晚会,天气开始转凉,黑乎乎的山谷,只是火在舞蹈,夜里它像太阳一样值得我们崇拜。我们开始想念这个傍晚时分,倘若在广州会干些什么。大家围在一起说说笑,拿芳芳和文兄开侃,刘钱和嘉嘉相互调戏都惹得我们哈哈大笑。原来,被文明卵化成长的我们已不习惯在没有电视、没有音响和酒吧。在这里,我们的生物钟开始失准,聊了很长一段时间,嘉嘉看看表,惊讶地告诉大家才七点多。
对于刘钱讲的关于王子山的故事,我打心眼里是不相信的,一是这人向来是一个大话精,要不就是山民乱编的。山野没有浪漫,呵呵。因为这里自古属于南蛮之地,公主不会到岭南来,就算到了岭南也会住在一些名城名山,哪会跑到这个不知名的破山来。更重要是我在这里梦不到我的王子。
有山的地方一定有水,不知是山孕育了水,还是水衍生了山的茂盛。我们栖息在一块平整的空地上,山的半腰,还有一条小水渠围着急湍地流。现代人的想法真是千奇百怪的,明明在都市有好日子过,不去好好地活着,偏跑到这个山野中当野人。也许生活不需要重复吧,也许现在闲着的人太多了找点儿古怪的爱好逗逗自己。
不过,我觉得这样的爱好有好处,第一刺激消费;第二消耗多余体力,特别对于整天坐在室里的动物们,我可不想这么快与上帝来个天使之吻;第三换个活法,换个角度,换种看法。记得我曾问过常去玩的福哥,为什么他会喜欢这种活动,他答道:亲近大自然。相信热爱自然的人,比较热爱生命,我比较认同禅曰:活在眼前。每一个快乐都是由每一分钟的愉快构筑的,当有得选择时为什么不去选一种比较合适的方式活着,美丽就是这么简单。
这一夜其实很冻呀,我躺在睡袋中,一直以为是自己不习惯这样轻薄羽绒而已。经一晚的辗转,慢慢看着帐篷顶的天空发亮不知是心疼而是欣喜。如果我不冻得颤抖的话,真的觉得身边流过的溪水是如诗美妙,那晚的水声实在让我觉得更冻。终于到了听到同伴出外做动的声音,我马上爬出帐篷。原来同伴们大多与我遭遇相同,文兄多生了一对漂亮的熊猫眼,着实英俊。我们立刻生火,围在火边暖身子。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个值得怀念的夜晚。
作者:x1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