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历史上出产金银,县城东附近的白面坞产银,南唐李煜时,此地曾开设采银场;在县城南门外,有小溪自上幕岭发源,锈水较重,其色如金,当地人称为金溪水。有山出产金银,有溪水色如金,故县得名金溪。作县名沿用至今。秀谷、珊城是县城美称。
建置沿革
春秋战国时,金溪始属吴,越灭吴后属越,楚灭越又属楚。
秦时,金溪属九江郡。
汉初,金溪属淮南郡,后属豫章郡南城县之地。东汉时金溪属豫章郡临汝县地。
三国时,金溪属吴国临川郡临汝县地。
晋朝南北朝时,金溪的隶属与三国时相同。
隋时,金溪属抚州郡临川县地。
唐时,仍属临川县,在今县址上设上幕镇,并在镇东的白面坞与金窟山、宝山设置了冶炼场。
五代十国时,金溪先属吴国、后属南唐的抚州临川县。公元958年,南唐以临川县的上幕镇及靠近该镇的归政乡设置了金溪场。
宋淳化五年(994),临川县的归德、顺德、顺政连同原来的归政共四乡被立为金溪县,属抚州管辖。
元时,金溪属抚州路。
明时,金溪属抚州府。
清时,金溪仍属抚州府。
民国初,金溪属豫章道。民国21年金溪属江西第五行政区,民国24年金溪属江西第七行政区。
1949年5月7日,金溪县获得解放,属赣东北区贵溪督察专员公署,同年8月改属抚州专区。1967年,金溪属抚州地区。2000年10月,金溪属抚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