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青旅全员《旅游法》培训通知
各分社、部门及门市:
今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即将实施,这是我国旅游业发展以来出台的第一部国家法律,将为旅游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为了学习贯彻《旅游法》,使省青旅能够得到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拟于2013年8月19日下午举办《旅游法》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必须是各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计调人员。
二、报名要求:
由各分支机构统一组织人员于8月19日下午1点半准时到时代锦江27楼(锦江区下南大街59号)会议室报到。
三、 培训内容:
1、在合同签订,团队操作,旅游行程单制订等具体环节、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旅游法》操作的重点难点。
2、杨树林律师对《旅游法》中的处罚条款作讲解,强调认真履行法律法规的重要意思。
3、参会人员与律师就相关业务问题与律师互动咨询。
请各分社、部门及门市按以上要求组织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2013-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