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深蓝
朋友问我去过的地方,哪一个是最喜欢的城市,是想一直住下去的城市,是罗马吗? 因为我说了无数次罗马的神奇。说到喜欢,我是喜欢那个城市令人震撼的历史遗迹,可是那里只是适合怀古,寻找记忆中奥黛丽的假日足迹,人不能老是缅怀过去吧,所以不适合居住。旧金山附近的小城,是有海,有满沙滩不怕人的水鸟,在傍晚的时候有人带着漂亮或者不漂亮的狗狗跑步的地方,是我向往的地方,可以养老的地方。那里的海是深蓝色的, 不象热带的海是浅蓝浅绿透明的。朋友说那是因为海水的温度,盐份不同,所以吧。热带的海透明的可以一眼看到海底的沙石,让人觉得回到童年。深蓝色的海看不到底,让人思考,让人迷恋,让人沉溺,让人无法忘怀。
所以深蓝是我最爱的颜色,凝重大气,有胜过黑色,没有黑色的死气;又有一点不同,胜过蓝色,没有张扬的浮躁。少年时写的日记,做的功课,无一不是蓝黑色的墨水,纯蓝的墨水是不能用来写少年强说愁之忧郁心迹的;而黑色的作业总是有些脏脏的,不是每个人都能飞舞笔尖的黑色,那是适合拿毛笔用来写在有红框的毛边纸上的颜色。
深蓝是凝重的,神秘的。丁三所写的《蓝衣社碎片》中的人应该是着深蓝色长衫的吧,起来的觉醒的救国人,夜不成寐时睁眼看到的应是深蓝的夜空,日本侵华的野心悚然眼前,就如闰土眼中的那轮清晰的金黄圆月。多少人为了信仰飞身而去,又有多少人在灰飞烟灭后不能触及碎片的一点。五彩的和平年代里,现在人到底又有多少能想到呢?爱国是靠影响的,是背不出来的。
深蓝是魅力十足的。有如蓝宝石冷艳的光芒。光芒是要雕琢的,最佳的角度,才会有最美丽的折射。就如我喜欢的人的印象是深蓝,而又不常见的缘故,好似莫奈的日出印象,模模糊糊。锋芒是藏起来的,如越女剑出鞘难得一见。
最爱深蓝。
作者:ahlo